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发布中,请随时关注本站最新信息!http://www.2exam.com/msgk
第一章 总则
为了保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、专科(高职)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提高生源质量,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,结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本科、专科(高职)招生工作。
第二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贯彻公平、公正的人才选拔原则,择优录取新生。
第三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二章 学校简介
第四条 学校全称:山东工艺美术学院。
第五条 学校代码:10908。
第六条 学校成立时间:1973年。
第七条 办学类型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
第八条 办学层次:以本科教育为主,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。
第九条 学校校址: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1号路1255号(长清校区);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(千佛山校区)。
第十条 培养目标:以素质教育为基点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,具有“科学精神、人文素养、艺术创新、技术能力”的高素质应用型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。
第十一条 学科定位:以艺术学科为主体,文科、工科相关专业两翼发展。
第十二条 办学理念:科学精神、人文素养、艺术创新、技术能力。
第十三条 办学特色:适应社会需求,强化实践教学,培养创新型应用设计人才;重视民间艺术研究与教学,弘扬民族传统文化,培养创新精神。
第十四条 办学条件:现有千佛山校区和长清校区两个校区。千佛山校区位于济南市千佛山风景区,长清校区位于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区,占地面积共900余亩。学校基础设施齐全,建有综合实验中心、数字艺术与传媒实验中心、特种工艺实验中心,其中有33个实验室,建有25个校级校外实习基地;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图书馆,拥有覆盖全校的计算机网络。建有博物馆(含孙长林艺术馆)、美术馆,其中孙长林艺术馆收藏新石器时代以来的文物和艺术品3600余件(套)。创办有学报《设计艺术》、校报《山东工艺美院报》、学校网站及《设计•中国》专业网站等。
第十五条 办学成就: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,科研、创作为先导,教学、科研、创作相互促进,取得了突出成绩。近年来,获山东省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多项,省级精品课程多门;科研成果曾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,中宣部“五个一工程”奖,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,“泰山文艺奖”一等奖,百余项成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、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;设计作品、美术作品在第九、十届全国美展中获银奖4项、铜奖8项。